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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這樣一句妙趣橫生的廣告語:“擁有一只我的手機”。這種說法與“我擁有一只手機”的較大區(qū)別就在于前者的“手機”富有個性化,是“我的”,自信之感油然而生,后者則流于通俗,毫無特色可言。孩子作文也是如此,沒有個性特色的文章就是“診斷文”、“新八股”。教師應培養(yǎng)、鼓勵他們發(fā)出這樣的呼聲:不是“我寫作文”,而是“寫我的作文”。當寫作的動因發(fā)自孩子內心深處時,寫作就成為馬斯諾心理金字塔中較高一層的需求,一種驗證自己能力的過程,一種不吐不快的心靈宣泄。
誠然,“教育個性化”是當今世界范圍內一股強勁的教育潮,是各國教育改革中一個帶有普遍性的指導思想。重視“人”的地位和研究,強調教育教學的個性化是現(xiàn)代教學思想區(qū)別于傳統(tǒng)教學思想的一個重要特征。我們倡導個性化的作文不僅是教育個性化的要求,也是作文的本質體現(xiàn)。劉錫慶教授認為,“作文的本質是寫作主體內在的‘精神’、獨特‘個性’的自由顯現(xiàn),是其生命力、創(chuàng)造力的文字外化”,“‘個性’是文章的靈魂,”因此,作文應該是“寫我的自得之見;抒我的自然之情;用我的自由之筆;顯我的自在之趣。”然而,在大力倡導并推行新課程標準的今天,在重實踐重過程的寫作改革的大環(huán)境中,仍然存在著一些讓人難以接受的事實,一些所謂的“個性化寫作技法”指導性的文章在諸多大報小刊上頻頻拋頭露面。長期以來,我們的寫作教學受概念化和形式主義的影響十分嚴重,難道我們還有戴著新課標的面具再次陷入到傳統(tǒng)作文教學的牢籠中嗎?應該說作文教學的本體不是指導,而是以孩子參與為主要教學特征的活動。那種純理論性的作文寫作指導是一個誤區(qū),它把作文教學的重點放在寫作的方法和技巧的指導上,并且還要在崇尚人本主義思想的今天,打著個性的“幌子”,大侃如何點題、開頭、過渡、照應、結尾,甚至力圖嘗試對作文進行所謂的“格”的訓練,而對寫作的內容則輕描淡寫、漫不經心。這種本末倒置的做法對孩子而言無異于紙上談兵。它完全忽視了對寫作個體審美需要的尊重,把具有獨特體驗和個性創(chuàng)造的寫作活動視為機械化的批量生產,缺乏情感交流、缺乏審美的愉悅、缺乏想象和創(chuàng)造。這樣做必然導致形式主義盛行,助長無病呻吟、嘩眾取寵的不良文風,也不利于孩子健康的個性、高尚的情操、創(chuàng)新的品質和能力的培養(yǎng)。
“寫作要感情真摯,力求表達自己對自然、社會、人生的獨特感受和真切體驗。”《語文課程標準》對義務教育初中段寫作的要求,可以說是語文教學對長期僵化的作文教學反思的結果。作文原本是非常個性的精神活動,新課標的這一要求,體現(xiàn)的正是個性和創(chuàng)新的作文教學時代的精神。今天,當我們以全新的教學理念施教于創(chuàng)新求真的殿堂,我們本不應急功近利,重新陷入到傳統(tǒng)作文教學的誤區(qū),糾纏在技法至上的泥沼中,而應該對個性化作文寫作進行科學的定位和不懈的探究。
一、個性化作文的概念分析與價值透視
作文是運用語言文字準確地、有條理地反映客觀事物,表達思想感情的高級思維活動。作文一旦注入了孩子的個性,便成為有生氣、有靈性的東西。冰心說,這個世界“是個性化的、自然的,是未經人道的,是充滿了特別的感情和情趣的,是心靈的笑語和眼淚”。寫作是心靈世界的展現(xiàn),每個人都擁有一個心靈世界。個性化作文就是要文文相異,各盡其妙,“用自己的頭腦來想,用自己的眼睛來看,用自己的手來做”(郭沫若語),是一種為自己、為人生、為創(chuàng)造的本能沖動。我們作文教學的著眼點就應放在培養(yǎng)孩子的寫作個性上,唯有如此,才能改變孩子“空洞無物,無病呻吟”、“千部一腔、千人一面”的作文現(xiàn)狀,才能徹底根除當前作文教學所存在的偽主體、偽生活、偽科學的病根。
從某種意義上講,作文是一種具有個性化的學習行為。作文教學中只有實現(xiàn)個性化教學,才能夠改變當前語文教學的狀況,因為孩子的作文能力是其語文能力的綜合體現(xiàn)。孩子在閱讀中的發(fā)現(xiàn)與領悟,在思考中的焦慮與收獲,在收獲中的喜怒與哀樂,無不可以通過作文來體現(xiàn)和完成。在《學習的自由》一書中,羅杰斯提出,傳統(tǒng)的教學忽視了人,壓抑了人,忽視了孩子的需要、興趣、個性等。這種教學重書本、重學習的知識,但從來不考慮孩子作為一個人的發(fā)展。這樣教出來的孩子只能是“小奴隸”、“小容器”,而不是生氣活潑富有個性的全面發(fā)展的人。其實,個性化寫作教學在素質教育和創(chuàng)新教育中也就是要重視孩子自主能力的培養(yǎng),真正體現(xiàn)以孩子為主體的教學原則。
二、影響作文“個性因素”的探究及策略
任何事物的產生、發(fā)展都離不開其賴于生成的環(huán)境,個性作文也不例外。在傳統(tǒng)的語文教學中,孩子始終處于“規(guī)矩”與“方圓”的包圍之中,缺乏利于個性發(fā)展的多元的教育環(huán)境,作文教學也只是一種毫無活力的僵化的訓練模式。教師在教學中主要是依自己的方式訓練孩子作文,以自己的責任和權威壓迫孩子的主體性,強迫孩子按照一定方式,一定的標準去寫作;孩子只能奉命而行,依葫蘆畫瓢,不敢越雷池半步。長此以往,孩子思維受定勢束縛,個性也被限制,作文了無生氣。在某些時候,我們不得不承認,有其師必有其弟子,教師的作文意識將直接影響孩子的作文面貌。“在敢于擔當培養(yǎng)一個人的任務前,自己就必須要造就一個人,自己就必須是一個值得推崇的模范”(法盧梭《愛彌兒》)。由此可見,教師對于孩子的作文以及作文教學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。下面,筆者就針對自己在語文教學中的感悟談談影響作文“個性因素”的原因及其對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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